110.2.24 |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109學年度第2學期
一、申請日期:110年02月18日止起至110年03月12日止。
二、申請資格:申請資格及文件詳如附件。
三、繳交文件:
- 申請表
- 低收入戶證明
- 上學期成績單(學業平均需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
-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 存簿影本
- 學生本人印章
四、學制名稱及學制代碼為何?
- 五專前三年級:4
- 五專四五年級:5
- 二技:7
- 四技: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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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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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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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清寒獎助學金-109學年度第2學期
一、申請日期:110年02月22日至110年04月09日止。
二、申請條件:
三、所繳相關證件及資料不合規定或缺件者,不予受理。應繳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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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務必電腦打字後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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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轉學生當學期以原學校成績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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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全戶戶口名簿影本(需含學生本人、父母或監護人、配偶。如戶籍不同者,需分別檢附,記事欄不可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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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存簿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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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證明文件,如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家長待業證明或家庭年收入證明等。
※待審核結果公佈後,請獲獎學生盡量配合出席頒獎典禮!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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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
◎申請表
(請以電腦繕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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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2.24 |
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學金申請
一、申請日期:110年2月24日起至3月22日止。
二、申請條件:
三、所繳相關證件及資料不合規定或缺件者,不予受理。應繳文件如下:
1.線上申請表,填寫完後列印紙本,並蓋章簽名
2.前一學期歷年成績單(需有班排名)
大一新生(不含二技一年級),請檢附高三「上、下學期」列有「學業平均成績」成績
單。
3.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不可省略
4.學生本人郵局存摺(若附家長存摺,請另附家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學生本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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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文件
◎原委會申請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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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3.03 |
109學年第2學期「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生獎學金申請」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起110年03月29日止。應繳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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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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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學期歷年成績單(需有般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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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謄本or戶口名簿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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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存摺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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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私章(不常在使用的)
※所繳相關證件及資料不合規定或缺件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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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
◎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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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日間部學務處課指組統一作業,請依其公告申請各項獎學金,進修部同學需申請時,請備齊資料送至進修部學務組,以代轉學務處課指組辦理。(請依各項公告辦法申請截止日,前一工作天送進修部學務組代轉,避免影響時效,或截止日當天16:00前直接繳交學務處課指組辦理)
2.進修部代收 學務組 分機: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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