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教育部「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所有新生均應列入體檢對象,以為校園疾病治之參考,補體檢日期為 11 月 15 日(星期二)18:00~21:00 時,在堉琪樓 B1 補體檢作業,採自費(現場繳 550 元/人,並攜 帶國民身份證)不用空腹。同學亦可自行到其他醫檢院所體檢,於補體檢將資料連同本校體檢表(裝訂) 攜至體檢會場,由體檢醫生確認後現場繳交,未體檢者或繳交檢查證明者將依相關規定辦理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