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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教育部臺教高(四)字第1100077531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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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對象:
教育部為辦理協助大專校院學生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衝擊影響,特規劃學生生活緊急紓困措施,含緊急紓困助學金及新增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對象,就讀國內大專校院且具學籍之學生(有身分證者),110年5月01日至7月31日受疫情影響需要紓困者方可提出申請。因時間有限,請符合資格同學,於110年8月31日前完成資料繳納,俾利完成審查並函送教育部辦理,逾期恕無法辦理!。
補助類別:
一、緊急紓困助學金:
二、校外租金補貼: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止。
申請地點:進修部學務組
(日間部:鄭亦真老師分機630 進修部:彭巧瑩老師分機723)
請詳閱以下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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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申請表件請自行下載列印據實填寫並親簽
※因應疫情關係請學生以郵寄方式辦理
※資料不全者,歉難受理,也不接受後補資料
※本紓困補助須經審核通過後方能核發。
※時間窘迫,符合資格之學生請盡速提出申請,逾期恕無法辦理!
※若已領取其他政府機關之相關紓困補助金者,不得再依本部助要點請領「緊急紓困措施助學金」
參考連結:
進修部學務組 110年6月04日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