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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國德霖科技大學學生轉系(科) 細則
一、實施依據:
大學部:依據本校大學部學則、轉系科(組)辦法及其他相關辦法制定。
專科部:依據本校附設專科部學則、轉系科(組)辦法及其他相關辦法制定。
二、申請資格:
大學部:
(一)本校四年制一年級在學學生,得依本細則辦理申請。
(二)本校四年制二、三年級在學學生,得專案提出申請。(降轉)
專科部:
(一)本校附設專科部二年制一年級在學學生,得依本細則辦理申請。
三、申請日期:
107年11月12日至108年1月4日止。
四、申請程序:
(一)學生可至教務處註冊組(進修部教務組)領取申請書,依表詳細填寫有關資料,
並經家長同意(成績欄由教務處(組)填寫)。
(二)申請書經導師、諮商中心、原就讀系科主任簽名並會簽意見後,於規定日期內
(1月4日前)繳回教務處註冊組(進修部教務組),逾期不予受理。
1. 必要時得舉行甄試。
2. 審核結果於註冊前公告。
五、注意事項:
(一)在校生辦理轉系(科)以1次為限,既經核准後不得請求再轉他系(科)或返回
原系(科)。
(二)尚在休學期間者,不得申請轉系(科)。
(三)申請轉系(科)學生須經家長簽名或蓋章同意後才得以辦理。
(四)轉系(科)名額以轉系(科)原核定新生名額加1成為原則。
(例如:土木工程系原核定新生100名,則轉入該科者最多為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