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有關「執行兵役法第四十三條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範圍基準表」部分規定修正。

有關「執行兵役法第四十三條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範圍基準表」部分規定修正,業經國防部1071218日以國動全防字第1070000803號令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詳見附檔。

 

進修部學務組107/12/2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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