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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教育部臺教高通字第1090077102號函辦理。
補助對象:
教育部為辦理協助大專校院學生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衝擊影響,特規劃學生生活緊急紓困措施,含緊急紓困助學金及新增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對象,就讀國內大專校院且具學籍之學生(有身分證者),109年1月18日迄今受疫情影響需要紓困者方可提出申請。因時間有限,請符合資格同學,於109年7月31日前完成資料繳納,俾利完成審查並函送教育部辦理,逾期恕無法辦理!。
補助類別:
一、緊急紓困助學金:
依本校視學生家中經濟從109年1月18日起迄今受疫情影響之輕重,給予提供紓困補助金額。補助緊急紓困助學金3,000元/月,一次核發3個月。
二、校外租金補貼:
經學校認定受疫情影響,且108學年度第2學期有校外租屋事實,且未申請弱勢助學計畫校外租金補貼者,可比照申請校外租金補貼,一次核發3個月。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9年7月31日(五)止。
申請地點:進修部學務組
(日間部:林佳儀老師630 進修部:鄭亦真老師723)
暑假期間申請者,請務必事先來電確認
※相關申請表件請自行下載列印,經導師、系主任、院長簽核後送進修部學務組彙辦。
※資料不全者,歉難受理,也不接受後補資料
※本紓困補助須經審核通過後方能核發。
※時間窘迫,符合資格之學生請盡速提出申請,逾期恕無法辦理!
※注意事項:若已領取其他政府機關之相關紓困補助金者,不得再依本部助要點請領「緊急紓困措施助學金」
參考連結:
進修部學務組 109年6月10日 公告